2025年9月第2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能源局发布防范违规代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通告

9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防范违规代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通告。文件明确,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变更、延续等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未委托、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代办、培训、咨询等经营性业务。请各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新能源政策

1、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公示名单 (2025年第二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 (2025年第二批)的通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2、青海“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求意见:存量分散式风电、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277元/千瓦时

9月8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省内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对应电量不纳入机制电量。

3、云南增量新能源项目2025年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正式启动

9月9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2025年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本次竞价参与主体范围为已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已全容量并网或承诺在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所有参与竞价项目均需满足竞价资质要求,按《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登记的通知》要求完成竞价注册登记。

分风电和光伏两个类型组织开展竞价。竞价时项目分3段申报机制电量、机制电价信息。参与竞价并竞得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执行竞价出清结果,若后期被认定为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不再追溯调整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

4、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光伏组件(试行)印发

9月3日,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包括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光伏组件(试行)。

文件表示,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获证后监督。

5、上海2.1GW“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配结果公布 排名前二项目机制电量上限90%、其余70%

9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上海市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临港2#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规模65万千瓦。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二期)、东海大桥2#海上光伏项目、东海大桥3#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分别为50万千瓦、16.4万千瓦、3.6万千瓦。东海大桥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模19.98万千瓦。金山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规模55.35万千瓦。

通知还指出,本轮竞争配置项目上网电价由上海发改委组织海上光伏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其中,临港2#海上光伏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二期)申报机制电量占全年发电量比例上限按90%执行;其他项目申报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取70%和当年度上海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机制相关政策规定上限的低值,具体按照上海市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执行。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发布

9月1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组织批次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产和计划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1)已投产项目。2025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2)未投产项目。本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评估,竞价年度内可实现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7、广东汕尾市印发《进一步推动汕尾市 “光伏 + 建筑” 建设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日前,广东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动汕尾市“光伏+建筑”建设应用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称,新建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工业、公共和居住建筑等项目应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优先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系统,当屋顶不具备安装太阳能光伏条件的,经合理论证,可在立面、园林小品(凉亭、风雨连廊等)、遮阳篷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面积比例=太阳能光伏组件面积/建设用地内所有建筑物屋顶总面积。

8、两部委发文!推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推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电站与配建新型储能联合运行,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线,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提供电网稳定支撑能力。

通知还指出,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聚焦工业园区、算力设施、商业综合体、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分布式光伏、通信基站等应用场景,积极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进一步发挥系统调节作用。研究推广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或通过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9、三部门发文!关于风电说了这些

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2025—2026年主要目标是:传统电力装备年均营收增速保持6%左右,新能源装备营收稳中有升;发电装备产量保持在合理区间,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新能源装备出口量实现增长;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加强,电力装备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年均营收增速7%左右,龙头企业年均营收增速10%左右;推动一批标志性装备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

电力市场政策

1、重庆新建天然气发电机组临时上网电价:9H机组基准电量电价为0.3173元/kWh

9月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建天然气发电机组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文件明确容量电价标准。9H机组临时容量电价为23元/千瓦·月(含税,下同);9F机组临时容量电价为28元/千瓦·月。

关于电量电价,其中基准电量电价。9H机组基准电量电价为0.3173元/千瓦时(含税,下同),9F机组基准电量电价为0.3257元/千瓦时。基准电量电价对应的天然气价格为我市现行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52元/立方米。

2、蒙东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试行):二级价格限值的上限可参考长期平均电价水平确

9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包括《蒙东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试行)》《蒙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蒙东电力市场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蒙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蒙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等。

现货市场应设定报价限价和出清限价,报价限价不应超过出清限价范围。除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之外,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长后,可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二级价格限值的上限可参考长期平均电价水平确定,一般低于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

3、北京机制电价:存量0.3598元/kWh、增量竞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到,自2025年X月1日起,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国网华北分部(京交二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本市中长期电力交易。根据电力市场建设情况,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创造条件推动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独立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交易。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提前管理市场风险、形成稳定供求关系。指导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在合理衔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组织开展多年期交易。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本市煤电基准价0.3598元/千瓦时执行。执行期限。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投产满20年(含),或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发电为26000小时,陆上风电为36000小时)前执行机制。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投产满20年(含)之前执行机制。

4、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采用日前报价、日内出清模式

9月8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经营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履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结果,获取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承担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5、新疆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已选择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原则上不得自行注销退出市场

9月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等4个注册服务指南意见建议的通知。

《新疆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发电企业应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营业执照进行市场注册,分公司由法人单位授权后,方可开展注册业务。

6、《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建立准许收入平衡调整机制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到,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先核定区域电网输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此为基础核定。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

7、江西“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机制电价0.4143元/kWh,集中式机制电量≤80%

9月8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公告。文件包括,《江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

其中《江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8、辽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9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的通知。

《举措》指出,提高用能保障水平。对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9、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3.0版)征求意见稿:双边协商直接交易 双方可自行约定交易曲线

吉林省能源局9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0版)》意见的通知,其中包含包括《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吉林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其中《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提出,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省间中长期交易、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融合交易等。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其他类型交易品种。

10、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布

9月8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经营主体范围包括:

(一)依法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二)火电、水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正式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范畴,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考核、补偿和分摊。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三)低价保供电源(含网留电厂)义务提供相应辅助服务,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

11、河北南网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644元/kWh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河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其中《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其中,集中式项目报量报价参与交易;分布式项目(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可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交易,未选择直接参与或聚合参与的,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

12、跨省区跨经营区网对网电力交易云南省内承接交易方案:发电企业申报电力电量不超过机组剩余可发电能力

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跨省区跨经营区网对网电力交易云南省内承接交易方案》《云南受阻地区清洁能源富余电力消纳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其中《跨省区跨经营区网对网电力交易云南省内承接交易方案》提到,当云南省和其他受端省区存在电力互济需求和互济能力,且送电物理通道具备富余能力时,经云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委托,云南电网公司根据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安排,可代理省内有关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参与跨省区交易,并由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云南电网跨省区交易省内发电企业承接电力交易工作。云南省内发电企业直接在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交易的,不属于本方案范畴,按有关规则和规定执行。

13、《陕西电力市场合同电量偏差考核账户管理细则(试行)》等四项细则废止

9月11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发布关于废止《陕西电力市场合同电量偏差考核账户管理细则(试行)》等四项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结合陕西电力市场运行实际,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对部分交易细则进行了梳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陕西电力市场合同电量偏差考核账户管理细则(试行)》(陕电交易〔2019〕22 号)、《陕西电力市场新建发电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陕电交易〔2020〕3 号)、《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数据交互及安全防护管理规定》(陕电交易〔2020〕22 号)、《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细则(试行)》(陕电交易〔2023〕11 号)等四项细则。

14、贵州推动减轻全省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 五环节协同发力

9月10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动减轻全省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公告,通过电煤、发电、交易、供电、用户五个环节协同发力,持续深挖降本增效空间,多渠道推动减轻全省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

其中提到,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动态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严格落实中长期合同分时段、带曲线签约要求,优化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细则。鼓励电解铝等重点工业企业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签订与产品价格、电煤价格联动的电力交易合同。

15、宁夏修订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

9月1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虚拟电厂应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网负荷管理和调度管理。参与需求响应的虚拟电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虚拟电厂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或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部分交易品种。若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宁夏调控中心有权暂停其交易执行。

16、吉林“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求意见:存量机制电价373.1元/兆瓦时 增量机制电量40% 执行期限12年

9月11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明确新能源参与市场方式。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现阶段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主要以聚合方式自愿参与现货市场,也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逐步推动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直接参与现货市场。

17、涉及电力市场建设等!国务院批复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9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明确,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2025年4月30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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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第2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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