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政策
1、山东棋子湾海上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入选山东省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名单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公布了山东省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名单,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的金能棋子湾海上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成功入选。
据了解,棋子湾海上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由青岛金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利用滩涂地开发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约为200MW,年均发电量约为3.4亿度;同时建设一座陆上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将电能输送至陆上接入山东电网。
5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对中广核嵊泗1#海上风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根据公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获批准。
公告显示,中广核嵊泗1#海上风电项目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8km,场区水深在11~16m之间。项目总装机容量396MW,拟安装29台风力发电机组(24台14MW及5台12MW),建设66kV海缆41.55km(6回)、220kV送出电缆11.71km(2回)和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项目总投资395283.48万元,建设单位为中广核(嵊泗)新能源有限公司。
5月23日,南京市发改委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约为3428.22MW,其中城区375.16MW,江宁1011.44MW,江北723.28MW,溧水512.23MW,高淳806.10MW。
南京市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5686条,因分布式光伏发电发生倒送的有457条,占比8.04%。其中,最大倒送负载率小于80%的共有457条,占比100%;最大倒送负载率大于等于80%的共有0条。
日前,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九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公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规模总计335.29MW,光伏219.09MW,风电116.2MW。
本次共5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42个、增量配电网类2个,农村类3个,其他类6个。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根据业主清单来看,投资方式分为自主开发与合同能源管理两类,投资商主要为央企、地方国企以及业主自投。
5、国家能源局: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光伏发电项目4415个
5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415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4334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6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298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9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清单见附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详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
6、浙江龙港市:已安装光、储等新型电力系统用户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降级管控
5月21日,浙江省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龙港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全市有序用电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已安装光伏、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用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降级管控。
5月28日,2025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公布。
此次纳入2025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49个,核准/备案容量404.7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4个、核准/备案容量339.3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35个、核准/备案容量65.4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1个,核准/备案容量606.8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9个、核准/备案容量453.50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72个、核准/备案容量153.32兆瓦。
5月26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光伏项目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瑞发改能环〔2023〕45号)。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7日起实行。
5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发改局发布《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公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细则适用于古冶区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通过竞拍竞配等方式获取风电、光伏发电资源、优选开发主体,开发主体应具备相应开发能力和资质,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
纳入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即指标入库)的项目,其项目名称、开发企业、项目场址等信息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需调整的,将以竞拍竞配等方式重新确定开发主体,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提请省发改委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5月2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多个重点任务中提及光伏行业:
挖掘推广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在能源电子行业,面向光伏、锂电池、新型储能等细分领域,培育推广智能工艺分析、冷却循环系统监控、快速精准温控、高精度到位检测、电机状态预测性 维护、智能仓储物流、智能光储一体化系统、智能组串式储能系统、电池产品全链条质量追溯、电池管理系统、售后服务追溯等解决方案。
培育壮大智能化绿色化融合产业。持续挖掘能源电子增长新动能,加快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锂电池、光伏产品研发及制造过程应用。推进智能功率预测、智能场站运营等新模式,促进光伏发电和储能的数据共享,培育壮大数字化绿色化协同的融合产业。
打造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可信数据空间。聚焦锂电池、光伏、消费电子、新型显示等重点产品,推动企业建设碳足迹基础数据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碳管理平台,推动全产业链碳排放数据核算和共享。强化先进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在碳排放监测预警中的应用,持续提升碳排放数据核算精准化和可信度。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第九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共5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42个、增量配电网类2个、农村地区类3个、其他类6个。规模总计335.29MW,光伏219.09MW,风电116.2MW。
通知要求,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管理应用。
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和深圳、中山全市域数字电网示范性建设。
13、水电总院重磅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4年度》
5月28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正式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4年度》。
2024年,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规模达3.74亿kW,同比增长22.0%,占全国新增电力装机容量的86.3%。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8.9亿kW,占全部发电装机的56.4%,进一步巩固了在电力装机中的主体地位。
5月28日,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五项主要任务:
1、公共机构(设施)宜装尽装。鼓励在市直机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公共建筑及新建公共建筑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2、工业园区全覆盖。对阳江阳春产业园区进行绿色化改造,力争到2030年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新规划园区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
3、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公交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
4、推进城市光伏+建筑发展。在旧城改造中建设屋顶光伏,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
5、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等建设光伏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政策,整村、整镇推进。
5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
16、河南发文:已获批未并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申请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建设模式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变更项目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协商自愿原则,已获批未并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均可申请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建设模式。
在变更实施主体方面,变更实施主体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提供双方盖章的变更申请。涉及风电项目的,需同时提供变更实施主体后的6部门支持性文件。涉及光伏项目的,需同时提供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备案证明、拟建项目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如有)。
5月29日,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备案信息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自然人投资或企业投资)、建设地点(具体到红线范围)、项目类型、建设规模(交流侧容量)、建设内容(需说明自建或是租赁场地建设)、上网模式、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额等。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明确各期建设场所、规模、工期及内容等。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非自然人户用项目采取合并备案,须由各发用电主体协商一致明确可上网电量的分配方式。
项目投资主体可以根据电力用户负荷、自身经营状况等情况,重新选择项目类型适用的上网模式,在项目全生命周期范围内可变更上网模式一次,同时进行备案变更并告知备案机关,电网企业协助做好接网调整,项目投资主体应当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后再行接网。
18、两部委重磅发文:推动绿电直连 新能源自发自用不低于60%!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文件提到,本文所指的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
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电力市场政策
5月23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修订福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若干条款的通知。
5月26日,四川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通过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建设、加快虚拟电厂布局、提高企业接入电压等级、推动中小企业“联合购电”、引导企业合理优化生产时序等系列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3、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标修订:对于串谋报价、非法窃取市场信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罚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修订《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标》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发现交易规则漏洞,主动上报,并被采纳和主动检举揭发不良交易行为等进行奖励;对于串谋报价、非法窃取市场信息、非法利益输送、技术干扰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罚。
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2版)修订:降低发电侧中长期超签回收标准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2版)意见的通知。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2版)》修订,主要变化:(一)调整停备机组收益回收机制。一是对停备机组无上网电量日的中长期合同电量,在计算月度中长期交易超签电量时,由不扣除调整为100%扣除。二是对停备机组无上网电量日的电能量费用,由回收50%调整为回收100%。(二)降低发电侧中长期超签回收标准。将火电中长期超前回收系数由2倍调整为1.5倍。(三)调整月度调平电量结算价格。调平电量结算价格由市场主体月度电能量结算均价调整为月度现货均价。(四)新增电费差错退补条款。结算依据或电费账单发布后,如市场主体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提出结算问询。经核查属实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调整。
5月23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包括中长期市场(含绿电)、零售市场、市场结算实施细则以及市场方案、通知等编制修订,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及规则等按照《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浙监能市场〔2024〕4号)第一百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6、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5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适用于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5月22日,河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关于5月23日河北南部电网日前电力现货市场执行市场力管控的通知。
按照《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结算试运行V3.0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5〕203号)相关要求,调控中心组织开展河北南部电网2025年5月23日日前现货市场模拟出清,模拟出清加权平均价格为527.41元/兆瓦时,触发市场力管控条件。
根据《通知》相关条款,将具有市场力的发电集团高于参考报价的报价段替换为参考报价后,组织日前市场的正式出清,正式出清的日前现货加权平均价格为360.06元/兆瓦时。
8、商务部: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
5月23日,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商资函〔2025〕132号)。其中提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推动企业使用绿证参与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依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
5月2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精尖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行动方案(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鼓励外资企业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高标准绿色工厂,支持外资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示范应用、打造绿色供应链。积极协调保障外资企业绿电配电需求。鼓励外资企业在京设立智能化、绿色化解决方案中心,开展智能绿色诊断和培训服务。
近日,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江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公告。文件提到,按照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安排,拟开展2025年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本次长周期结算试运行自6月1日开始。运行日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运行日日前现货市场竞价。
文件提出,原则上,根据各类市场出清结果调电。根据日前市场出清结果,确定次日机组开停方式;根据实时市场、调频市场等出清结果,确定机组发电出力。
11、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 阻塞盈余按规则分配经营主体
5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试行,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明确,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中长期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价格上、下限原则上由相应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经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应当避免政府不当干预。
5月26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补偿结果公示。《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果公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5年4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补偿信息的计算和汇总。
13、江苏:扩大绿电交易供应规模 持续推动绿电绿证服务站建设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完善水电气网等行业服务标准,全流程在线跟踪提醒办理时限,鼓励地方划定外部管线施工作业的限制区域或应避让的目标物,简化并联审批手续。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申请办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开工前手续“一体化”集成办理。扩大绿电交易供应规模,持续推动绿电绿证服务站建设。
14、广东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分类开展“碳达峰”试点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等标准制订、修订研究工作。强化节水护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15、四川成都: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期间按照实际压减用电量1元/千瓦时给予奖励
5月27日,四川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明确,事项内容:在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等特殊时期,对工业企业通过自有(或租用)发电机发电、自备电厂(电源)等方式,主动压减电量生产运行且压减用电量5万千瓦时以上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压减用电量1元/千瓦时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在遭遇特别极端天气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最高补贴标准(具体情况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各区(市)县根据当年响应情况,可结合实际给予叠加补贴。
对纳入国家、省级V2G试点示范项目,已接入省、市监管平台并具备接受虚拟电厂负荷调度指令的,且每个项目年度认定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给予每个项目5元/千瓦时的放电补贴,鼓励运营商通过多种措施引导用户参与,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每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多个项目的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16、湖南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活动时 应严格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湖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开展诚信、合法、公平、正当、有序的市场竞争,不得有串谋、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干扰市场交易等扰乱市场行为。应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自觉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秩序。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确保业务范围不超出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5月1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相关企业落实差别电价机制的通知。
18、福建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工作方案(2025~2029年)发布!
5月29日,福建能监办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工作方案(2025~2029年)》的通知,监管对象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供电企业,各独立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福建能源监管办每年选取2~3家设区市电网企业、2~3家独立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本监管周期内实现设区市电网企业和独立供电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全覆盖。国家能源局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或华东能源监管局“获得电力”交叉监管已经检查的单位,在本监管周期内只进行“回头看”(有12398申诉举报或群众来信来访的除外)。
19、蒙东“136号文承接”正式方案:存量机制电价0.3035元/kW·h!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鼓励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也可聚合后参与市场。未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未聚合的项目,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市场交易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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