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第1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文件指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其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只监测不考核,电解铝行业则进行考核。

新能源政策

1、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意见

7月24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海上光伏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光伏治沙基地规划编制规程等。

2、云南临沧:加大中缅新能源开发力度 规划5GW风光储项目

7月28日,云南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文件针对李天福代表提出的《关于把镇康打造成为中缅新能源合作基地的建议》(第72号)。

临沧市发改委表示,镇康县结合区位优势,谋划了镇康草山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按照“风光储”一体化开发,近期规划总装机容量5GW,其中:境外侧4GW、国内侧1GW,国内段地块基本落实,并完成敏感性因素查询核查,请求帮助协调纳入全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并谋划建设1座500kV输变电工程。

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 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支持新建220kV渝昆牵引站、扩建220kV望龙变电站、新建110kV鱼塘变电站、新建安宁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扩建110kV龙马潭变电站等项目建设。优化城乡电网配套,提高电网对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满足全区用电安全稳定需求。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统建设,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深入推进园区、建筑楼宇等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并逐步在其他区域和行业推广应用。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到2030年,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

4、宁夏风、光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不得强制配套、收取项目保证金等

7月28日,宁夏发改委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管理,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项目、保障性并网项目、其他类型项目等。

《管理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要规范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不得通过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或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方式,增加企业不合理投资成本。同时,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不得违规将配置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规模作为产业项目签约落地的前置条件。

5、陕西启动绿电直连申报:直连线路长度不限,试点项目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

近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文件明确,消纳距离上,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负荷、电源原则上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做好安全措施。

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新增负荷配建的新能源项目,应与新增负荷同步建成投产。

6、全球首个光伏直流领域国际标准发布

由我国牵头制定的IEC国际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低压直流系统及用例》近日正式发布。该标准是光伏直流领域的首个国际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开发与新型配电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全球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南。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发电凭借其显著优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正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2024年光伏发电量首次达到全球电力消费的10%。我国分布式光伏产业近年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到3.7亿千瓦,已成为助力我国能源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进入平价市场化发展阶段,其全球爆发式的增长亟须科学、统一的国际技术规范。

7、无效!贵州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作废

7月2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对中联工贸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公告”。

公告显示,钟山区能源局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2025年3月25日受理了六盘水市钟山区黔肆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六盘水中联工贸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六盘水中联工贸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贵州汇智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备案申请并予以备案。

8、三部门:规范光伏项目利用耕地、严查撂荒抛荒

2024年9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利用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于日前获得公开。

文件指出,一些地方已建项目管理不规范,光伏方阵未能有效利用耕地,“只有光没有农”的问题较为突出,将进一步规范已建“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进行监管。

文件要求,对于合法合规已建成的利用一般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单位要落实种植义务,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9、速看!江苏江阴市发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五大风险告知书

7月29日,江苏江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告知书提出分布式光伏建设中存在的五大风险需要警惕,即警惕安全风险,警惕金融诈骗风险,警惕质押与维护陷阱,警惕其他合同陷阱,警惕其他潜在风险。

10、做好源网荷储协调联动!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明确,恢复供电时应当充分发挥新型电力系统中新能源、储能等灵活性调节电源的作用,重点关注发供平衡,做好源网荷储协调联动,同时防止引发连锁故障。

11、甘肃: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智能化输配电、风光火发电配套设备

7月30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修订印发《甘肃省提升产业链韧性促进装备制造业稳增长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甘工信发〔2025〕158号)。

其中指出主要目标为,新能源装备、石油化工装备、电工电气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机装备、矿用及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重点领域产业链条更加完善、产业规模更加壮大、规上企业发展优势更加凸显,重点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显著提升,“智改数转网联”进程不断加快。2024年,确保全省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到850亿元,力争达到900亿元,2025年突破1000亿元。

电力市场政策

1、山西: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建设 放宽虚拟电厂调节容量准入条件

7月24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优化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虚拟电厂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常态化组织开展虚拟电厂申报建设。放宽虚拟电厂调节容量准入条件,简化和压缩建设流程,拓展虚拟电厂应用场景,探索对虚拟电厂有效容量进行市场化补偿,推动虚拟电厂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分布式光伏聚合商参与市场交易,引导民营售电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电力市场分析技术优势,聚合分布式光伏、储能等资源共同参与电力市场,实现民营售电公司由传统电价传递者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2、宁夏“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增量竞价范围0.18-0.2595元/KWh

7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交易。鼓励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

3、甘肃甘州区2025年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公示

7月28日,甘肃省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甘州区2025年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对全区2025年铁合金等八个高耗能行业拟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4、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2.1版)征求意见

7月28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1版)》意见的通知。文件包括《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5、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申报价格

7月2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中长期交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电能量价格。

现货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模式和节点边际 电价机制。节点边际电价包含电能量分量与阻塞分量。

6、广东调整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煤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南方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5〕1254号),决定适当提高广东省煤电、气电机组容量电价。

文件提到,煤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7、浙江:拟自9月起暂停非统调燃煤发电双边协商交易和挂牌交易

7月28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非统调燃煤发电参与市场方式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拟自9月起(执行月)暂停非统调燃煤发电双边协商交易和挂牌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和滚动撮合交易可照常参与。

8、湖北开展零碳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7月30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9、贵州毕节发布规范全市居民转供电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7月31日,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居民转供电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文件明确,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956号文件要求,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时,终端用户电价上浮幅度合计不得超过6%。即终端用户最高到户电价=基准电价/(1-6%)。

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上浮幅度,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增加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如将与用电无关的费用纳入电费中收取等。

 

 

 

2025年4月30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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