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的计划、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监督管理等工作。
通知提出,电力企业编制涉电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电力企业应注重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涉电应急预案理念、模式等创新,充分发挥涉电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处置救援的作用。
新能源政策
1、某光伏项目拟临时占用803亩草原,补偿由企业与村集体协商
7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电建临城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临时占用草原的公示。
根据公示内容,中电建临城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草原,该项目拟使用草原总面积为53.5537公顷(折合803.31亩)。其中,西竖镇西菅等村草原面积0.4886公顷,水峪村草原面积7.4938公顷,程阳村草原面积13.64公顷;郝庄镇刁捏沟村草原面积4.6224公顷,官都村草原面积27.3089公顷。草原类型均为其他草地,使用草原性质为临时占用,使用期限为二年。
7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其中提出,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园区绿电按照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和虚拟电厂等模式规模化发展。
发展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应用先进电网技术,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持续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建设高比例消纳绿电的新型增量配网、智能微网,提升园区配电网的负荷承载力和运行灵活性。
3、广东德庆县:打好“绿色能源牌” 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
7月18日,广东德庆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加快培育低碳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无碳技术与装备,以及热电联产、化工、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碳技术与装备。推进分散式屋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分散式风电场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势,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凝聚产业优势。
4、自用比例不低于80%!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应低于80%,后续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按照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相关政策实施。以上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7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到,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容量、电压等级超出第五条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自由选择三类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自发自用比例不得低于50%。上网比例设定及执行办法: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50%。
7月2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速低碳零碳产品、装备和技术的应用推广。鼓励园区根据自身特色,推行可用屋顶光伏全覆盖、光储充一体化、车网互动、氢能交通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一个窗口”审批、园区碳普惠、绿色出海服务、绿电服务站、零碳综合服务商等政策服务场景。推动形成全省零碳园区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库,为同类型园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7、广东广州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7月21日,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积极有序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鼓励电厂建设集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一体的“源网荷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项目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新增氢能营运类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等示范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8、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
7月22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按照“总体设计、政企协同、试点先行、持续推进”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推动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平台,为虚拟电厂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参与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各类市场提供参考。探索契合青海电力市场和能源发展需求的虚拟电厂建设管理模式,建立虚拟电厂建设管理规范,在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垂直场景进一步完善虚拟电厂建设。
7月23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发展,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提升电网接入能力与服务水平等内容。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对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四类标准管理新增项目,全面梳理存量项目并推进规范管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明确纳入建设规模管理的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归于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10、北京:新能源供热装机最高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7月2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完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支持范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系统。
11、青海西宁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征意见
青海西宁市司法局发布关于《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 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参与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工作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电力市场政策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电网虚拟电厂并网调度服务指南的通知,本手册适用于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条件,接入广东电力系统,以所在现货市场出清节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为单位聚合为交易单元,且单个交易单元的调节能力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的发电类和直控型负荷类虚拟电厂。
日前,甘肃公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通知,新能源项目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省工信厅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差价,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
3、东北电力互济交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置网调/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5个交易节点
7月18日,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征求《东北电力互济交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互济交易为电能量交易,买方为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初期包括新能源、火电、核电发电企业),卖方为发电企业(初期包括新能源、火电、核电发电企业)。
4、快速响应最高9元/kWh!上海又一地发布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激励
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提出,到2027年临港区域供电可靠性提高99.997%,初步形成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60MW的虚拟电厂,稳定调节能力提升至年度最大负荷的6%及以上,切实降低电力峰谷差、平抑可再生能源波动,提升临港电网运行安全和保障水平。
5、浙江电力市场管理等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2025年第三季度二级限价触发值
7月18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浙江电力市场管理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2025年第三季度的二级限价触发值为2025年5月统调燃煤电厂电煤到厂均价上浮20%形成的煤电月度联动交易价格,与根据实际运行量价结构(非现货模式下)对应的结算均价(其中煤电非现货模式价格取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二者取小值。
6、削峰2元/kWh!填谷0.45元/kWh!贵州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正式印发
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邀约型填谷价格上限的1.1倍执行,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
7、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体系V1.0征求意见稿:虚拟电厂可选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
《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体系V1.0(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其中提到,初期,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在运行日仅参与现货市场、调频和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之一,由经营主体在竞价日市场申报前予以明确,若未选择则默认参与现货市场。独立储能应根据各类辅助市场的要求,结合SOC状态评估,自主选择参与运行日辅助服务市场。
8、0.15元/kWh用电支持!海南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深海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
7月22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深海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根据企业2025年1-6月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电价标准。不含企业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用电量,不含企业自发电量),按照0.15元/每千瓦时的标准对企业用电成本予以支持。单个企业年用电成本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用电成本支持政策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9、国家能源局:启动3省分布式光伏绿证核发工作 自用部分不可交易
7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浙江、河南、广东三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开展分布式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工作。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方案》指出,按电量用途核发绿证。全量自发自用的项目,以项目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10、尖峰电价在平段基础上浮90%!陕西印发调整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
7月23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为引导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取消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即“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4分钱的标准执行”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为0:00-6:00、11:00-14:00,平段为6:00-11:00、14:00-16:00、23:00-24:00。
迎峰度夏(冬)期间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11、贵州:加快完善绿证交易机制 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购买绿电
7月24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发挥市场化调控机制作用。推动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做好年度配额分配、核定、清缴等工作,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加快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购买绿电,提高绿电消费占比。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推动更大范围减排。
12、山东落实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任务目标实施方案发布
日前,《山东省落实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任务目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五大重点工作:
一是提速发展可再生能源。二是强化系统调节能力。三是提高外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四是做好消纳责任与电价机制衔接。五是提升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消费占比。
13、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做好长三角“两个细则”结算试运行有关事项
7月23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做好长三角“两个细则”结算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新版两个细则结算试运行浙江适用范围暂定为省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各类型并网主体。35千伏及以上的地级并网主体,参照新版两个细则继续开展模拟试运行,具备条件后按规定开展结算试运行,具体实施时间和适用条款,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电力调度机构”)报浙江能源监管办同意后开展。
结算试运行期间,电力负荷峰、腰、谷时段分别按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浙江省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中的高峰(含尖峰)、平段、低谷(含深谷)时段相应确定。调峰困难时段为浙江省内统调燃煤机组平均负荷率低于45%的时段,供应紧张时段为浙江省内统调燃煤机组平均负荷率高于85%的时段。D日浙江省内统调燃煤机组平均负荷率(全天288个点)由电力调度机构于D+2工作日前在交易平台发布。
14、辽宁电价改革:对电网侧储能容量补偿!现货上限1.5元/kWh,允许负电价
7月24日消息,近日,辽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现阶段,采用固定容量电价补偿方式,对煤电、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的系统容量按贡献予以补偿。积极探索以容量供需为基础的容量价格机制,建立容量市场,对能提供容量的各类电源及需求侧资源都可通过参与容量市场获得容量电费,实现容量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此外文件还提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确定为1.1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上限为1.5元/千瓦时,申报价格、出清价格下限均为-0.1元/千瓦时,后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情况动态调整。
15、河北南部电网2025年7月24日日前电力现货市场执行市场力管控
7月23日,河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关于7月24日河北南部电网日前电力现货市场执行市场力管控的通知。
按照《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结算试运行V3.0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5〕203号)相关要求,调控中心组织开展河北南部电网2025年7月24日日前现货市场模拟出清,模拟出清加权平均价格为509.82元/兆瓦时,触发市场力管控条件。
点击下方标题可跳转至五点半公众号阅读
特别声明:五点半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798519307@qq.com)。
原创文章,作者:happyt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dianban.com/dlzc20250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