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指出,决定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电调〔1994〕701号)等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新能源政策
1、内蒙古进一步优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取消同一法人限制、调整消纳和调峰要求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主要包括: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求、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要求、调整消纳和调峰要求、调整优化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和指导工作等。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发改委发布一则《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风险提示》。
风电项目原则上实行核准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规定:“风电项目由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即市发展改革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在没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专门授权(如工业园区6MW以下分散式风电项目)等特殊情况下,县级及以下机关无此类项目核准权限,已办理的相关备案手续属于违规备案、无效备案。
6月30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省消纳受限区域主要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和云浮等8个地市27个县(市、区)253个镇(街)。
6月24日,河南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周口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明确,强化用能保障。落实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降低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用能成本。积极推动实施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独立储能示范项目、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提升配电线路及台区电能质量问题分析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供电差距,推动用电矛盾突出地区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明显下降。优化涉电行政审批服务,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等举措,探索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行非禁免批。加快推进水电气网数据共享,全面支持线上联合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线下联合服务。
5、广东梅州丰顺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6月27日,广东梅州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实政策支持。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税收方面,落实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6、山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般工商业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余电上网
6月25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需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7、浙江宁海: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具备“四可”功能 以保障新能源消纳
7月1日,浙江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复函。该复函显示,截至到2025年4月底,宁海县光伏累计装机容量87.41万千瓦,本年累计装机容量13.71万千瓦。
此外,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四可”功能),以保障新能源消纳,对于存量不具备“四可”功能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县供电公司进行功能改造,项目业主做好配合工作,不满足“四可”功能的电站将先行纳入不保障消纳范畴。项目并网时,需按要求向县供电公司提供分布式光伏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参建单位资质证明等文件,待县供电公司确认资料并完成涉网设备验收和调试后方可装表并网。
7月1日,铁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重点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等。
鼓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按规定优先接纳、调度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支持新能源基地及配套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拓宽消纳渠道,优化调峰储能设施调度。
9、湖南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涉及具备条件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
7月2日,湖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并入湖南电网、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风电、光伏),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参照执行。
省内现货市场运行时:取新能源场站超短期预测、出清电力执行允许偏差下限、实发电力比对计算受限电力,采样频次15分钟/次,受限电量为受限电力的积分。其中,超短期预测及出清电力均取实时运行时刻未来15分钟的值,出清电力执行允许偏差下限按照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参数留取。
10、西北2025年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作用
7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5]43号)。文件明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作用。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要充分利用西北电网“资源互补、时空互济”优势,积极运用区域调峰、备用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余缺互济的作用;引导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自备电厂、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积极参与市场,调动供需两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促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助力电力供应保障。
电力市场政策
6月28日,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告知函。其中提到,享受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的存量新能源项目,需与电网企业签订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协议通过新能源云、网上国网线上或线下方式签订,7月31日前未完成差价协议签订的默认按差价协议结算。
2、云南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报审稿):虚拟电厂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云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报审稿)》《云南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报审稿)》意见建议的函。
《云南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报审稿)》提到,虚拟电厂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根据资源禀赋条件,虚拟电厂可分为负荷类虚拟电厂、发电类虚拟电厂。
3、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首缴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6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为售电公司提交的有效履约保障凭证总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到:履约保障凭证金额=首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还金额-已执行金额
(1)缴纳标准为8元/兆瓦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中心报请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标准。(2)售电公司根据当年预计售电量计算确定首缴金额:首缴金额=预计年售电量×8元/兆瓦时(3)首缴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4、371万千瓦!江西省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名单公布
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江西省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名单的通知。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能运行字〔2025〕28号)要求,为深入挖掘需求侧管理潜力,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经企业自主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和公示,确定了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名单,共有3583家用户和4家负荷聚合商参与,合计容量约371万千瓦。
日前,湖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年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低谷:00:00-6:00,12:00-14:00;平段:6:00-12:00,14:00-16:00;高峰:16:00-24:00.
每年1月、7月、8月、12 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其中,7月、8月尖峰时段为 20:00-24:00;1月、12月尖峰时段为18:00-22:00。对比可以发现,12:00-14:00由此前的高峰时段,调整为现在的低谷时段。
6、湖北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
7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7月10日至9月10日),武汉市执行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12:00-14:00由原低谷时段调整为平时段,14:00-16:00由原平时段调整为低谷时段。工商业分时电价实施范围、电价浮动比例及非迎峰度夏期间的时段划分均保持不变,执行《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规定。
7、青海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2025年7月1日起取消用电侧新能源比例限制
7月1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青海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文件明确,从2025年6月初已实现按发电能力、通道容量对所有交易进行线上安全校核,同时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起,取消用电侧新能源比例限制。
8、西北能监局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宁夏虚拟电厂0.19元/kWh!
7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虚拟电厂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暂保持0.19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的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参照火电深度调峰交易执行。青海储能调峰交易中电网调用储能的调峰价格暂定0.3247 元/千瓦时。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我委对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4〕405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7年6月30日止。
10、湖南:实施源网荷储、园网共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举措
6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明确,降低用能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源网荷储、园网共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引入外省低价电源、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等举措,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用户电费支出。
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建设,严禁通过收取资源费、特许经营等方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准入门槛,确保符合政策的项目“应备案尽备案”,对违规地区采取上收核备权限、限制专项资金申报等措施予以惩戒。加强“转供电”管理,规范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存量用户逐步调整为电网直供电方式,增量用户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一律由电网直供。加快推进天然气“一张网、一个价”,开展全省配气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周期成本监审,降低配气价格和管输价格。
近日,宁夏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宁夏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从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咨询服务等4个方面,明确金融重点支持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
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的项目信息管理、交易技术咨询、交易法律咨询、金融服务等及相关服务 平台建设活动。
12、河北唐山市节约用电倡议书:合理选择峰谷电价 降低高峰负荷
7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节约用电倡议书,其中提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网上国网”“e起节电”活动,根据家庭用电情况合理选择峰谷电价,在用电高峰时段错避峰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汽车利用夜间低谷充电,降低高峰负荷,提高全社会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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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第1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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