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第3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发改委发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能源政策

1、福建省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监督管理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严格执行涉网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福建能源监管办、福建省 发改委依职责做好10千伏及以上和容量达到400千瓦及以上新能源和并网主体的相关工作。

加强容量变更管理。地方各级政府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建立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容量(包括交流侧及直流侧)变更的申请、审核、测试等管理机制;电网企业完 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停运、检修管理流程,确保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并网运行期间发电及调节能力得到有效管控。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严格执行容量变更管理流程,严禁私自变更容量。

2、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疆伊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发布

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达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比重等重要指标。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农业散煤清洁改造等需求。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重点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予以合理保障。持续完善区域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引导企业冬季使用网电进行生产,实现冬季煤炭消费空间置换。热电联产企业冬季严格实行“以热定电”。

3、安徽芜湖: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推动提高芜湖集群绿电消纳比重

6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W2025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到,优化数据中心整体供电方案,加快变电站等规划建设,全力保障数据中心项目负荷需求,推动储能电站合理布局发展。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动提高芜湖集群绿电消纳比重。积极推动虚拟电厂三期建设,不断增加可调负荷资源库。

4、山东:加快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

6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快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统筹用好国家和省相关配套政策,稳妥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加力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绿电产业园、零碳园区,进一步提高绿电使用占比。

强化能源保障,用好“陇电入鲁”新通道、进一步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推动魏桥机组并网,力争度夏前完成接入。统筹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予以支持;对完成国家储气任务的市,省财政按其承担租赁费用的30%给予补助。

5、新建项目应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浙江文成县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发布

6月17日,浙江文成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印发《文成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按图施工,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0.3米;工商业项目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不能超过女儿墙高度;户用项目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1.5米。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供电公司应当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计量表计。

6、360.7MW!河南公示第十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

6月16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十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本次共6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35个、增量配电网类1个、农村地区类8个、其他类19个。涉及新能源规模360.65MW,其中风电120MW;光伏240.65MW。

7、福建分布式光伏征求意见发布

6月1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暂不设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比例,鉴于近年来我省坚强电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全省用电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电量保持全额消纳,现阶段暂不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作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鼓励大型工商业用户更多使用清洁和绿色电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在确保电网安全和消纳能力的前提下,用户建设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可放宽至2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

8、新疆: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方开展绿电直连等试点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产业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提出6方面21条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能、提升韧性。

9、解读《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2025年6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双碳”战略目标,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将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多措并举推动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达5020.6万千瓦,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需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

10、支持总额最高5000万元!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意见

6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文件明确,对新注册(迁入),在政策期内新增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的,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予以支持,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政策期内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及以上的,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5%予以支持,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11、“三州一市”自用比例≥50%!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发布

6月19日,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能源〔2025〕22号),文件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含连续结算试运行),可申请调整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攀枝花市(简称“三州一市”)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含连续结算试运行)调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地区暂不作要求。

12、80MW/160MWh!河南安阳2025第二批新能源配储转独立储能申请公布

6月18日,河南安阳公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配建储能转独立储能申请信息,本批次申请项目有2个,共80MW/160MWh。

此前在2025年1月9日,河南安阳公布了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配建储能转独立储能申请信息。

电力市场政策

1、上海静安区:2025年推进市北园区虚拟电厂建设

6月11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的通知。

《安排》指出,推进市北园区虚拟电厂建设。建设市北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苏河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临汾路街道低碳社区建设。

2、陕西印发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储能等应满足涉网技术性能标准及并网管理要求

6月16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虚拟电厂聚合的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各类调节资源应满足相应资源种类的涉网技术性能标准及并网管理要求。当电网发生紧急供需失衡或设备重过载等运行安全问题时,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应按照调度管理规程、超计划用电限电及事故限电方案、有序用电方案、应急预案等,承担电网平衡及安全义务,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虚拟电厂运营商不得干扰调度指令传达和执行。

3、河南焦作1家电解铝企业、9家水泥企业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河南省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5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5〕183号),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家电解铝企业、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详情如下:

焦作市执行阶梯电价的企业名单

2025年6月第3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4、湖南“136号文”暂行承接方案初稿:存量机制电价0.45元/kWh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流出,就湖南省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给出相关要求。据了解,该文件为相关部门内部讨论稿,仅供参考。

文件指出,存量项目中,扶贫项目电量全额纳入机制电量,常规分布式以及集中式新能源机制电量比例为80%,机制电价为0.45元/kWh,执行期限为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份与投产满20年对应年份较早者确定。

5、湖北:2025年工商业电价每度电再降1分以上

6月16日,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建成支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①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年底前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0项,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较大的150类“关键小事”跨省好办。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协同推进煤电竞争降本、风光入市降本、低价外购降本、电网挖潜降本“四类降本”,2025年工商业电价同比再降1分/千瓦时以上。③提高办电快捷度,全面落实低压用户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报装“省力、省时、省钱”。④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6、海南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初期风光等新能源企业可参与绿电交易

6月1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初期主要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绿电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等,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为确保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绿色电力交易结果应明确购、售电主体的对应关系。

7、一图读懂|陕西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6月16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明确,虚拟电厂在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电力、电量数据具备日96或24时点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聚合资源总调节容量不低于5兆瓦,且单个电网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初期为相关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下同)调节容量不低于0.5兆瓦,持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

8、新疆兵团第八师电网电力市场化分时电价相关说明及价格测算

6月16日,新疆第八师电网电力市场化分时电价相关说明及价格测算发布。文件明确,第八师电网内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电力市场化分时电价(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居民、农业用电不执行。

其中大工业用户根据用电容量执行两部制电价,电价由上网电价、电量电价、容(需)量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其中峰时段、谷时段的上网电价、电量电价上下浮动60%。

9、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新增新型经营主体

6月16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文件明确,新增新型经营主体。

10、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批发市场结算采用“日清月结”模式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

其中《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储能容量交易等其他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中长期交易按每天 24小时划分为24个时段,以每个时段的电量作为交易标的物。

11、峰谷价差提高至4:1!天津市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5年6月1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通知》拟主要调整以下内容: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考虑天津市实际,根据国家要求,将天津市峰谷价差提高至4:1。三是试点实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政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户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12、辽宁:需量电价计费方式两部制工商业用户 符合条件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折执行

6月19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件明确,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于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 折执行。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和联动过户服务,开展企业办电“一证受理”服务。将“零审批、 零上门、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 160 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

 

 

2025年4月30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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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第3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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