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第3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能源局发布重要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建设。国家能源局细化明确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节点、能力标准、保障要素等要求,推动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并形成实战能力,不断提升跨区跨企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协同作战能力。

新能源政策

1、河南:启动2025年煤电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申报,按8%~22%配置

5月1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应报尽报”原则,与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对应的新能源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配置原则如下:

(一)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并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鼓励其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二)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但未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按照现有程序实施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三)未纳入开发方案但已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按照装机规模的14%配置新能源项目,依程序申请纳入开发方案并完成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四)未纳入开发方案且未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应同步开展灵活性和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22%配置新能源规模。

2、上海印发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通知

5月1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新建建筑按照我市建筑光伏有关要求落实光伏开发,既有建筑充分用足用好可开发资源,鼓励结合建筑修缮维护同步安装光伏设施,2027年前实现“宜装尽装”。

3、甘肃金昌:积极实施“源网荷储智”一体化示范工程

5月16日,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金昌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河西走廊经济带发展规划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九大体系”。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全覆盖,积极实施“源网荷储智”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争创“零碳”试点园区。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设备,严格节能准入和审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开展碳核算、碳评价等工作,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完善铁路货运网络,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推进大型矿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等“最后一公里”建设,提升运输组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逐步提高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减少碳库损失。

4、云南2025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涵盖钙钛矿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

5月19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在重点领域中提到,围绕硅光伏产业提质升级,在钙钛矿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技术攻关和中试,光伏制造、光伏发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光储融合发电系统等方面布局。

在绿色能源产业方面,提到要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在燃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页岩气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深度融合等方面布局。

5、重庆分布式光伏:22区县自用比例降至20%,其余40%(二次征求意见)

近日,重庆能源局发布关于再次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对比一次征求意见稿,在上网模式上,一稿未按照区县行政区域划分上网电量,二稿则提出,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特殊情况需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确认。

6、安徽:工商业分布式自发自用比例暂不做要求

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其中指出:切实做好对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 〔2024〕94号)明确纳入建设规模管理的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归于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鉴于各类工商业企业负荷特性存在明显差异,我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做要求,鼓励通过光储协同、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当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调整为集中式电站。

7、内蒙古阿拉善盟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申报:计划规模100MW,单个规模不超50MW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印发《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

8、辽宁:2025年Q2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

5月21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根据公告,辽宁省第二季度红区继续减少,仅剩两个地区。

9、内蒙古包头:重点规划打造四个500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

5月20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包头市积极探索工业城市碳达峰新模式一文。文章提到,立足丰富风光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晶硅光伏、风电等旗帜型产业集群和氢储能等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过基地化整体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发展模式,重点规划打造四个500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

打造四条新能源南北通道,其中包风1、包风2通道已投入运营,包风3、包风4通道已纳入国家规划。配套建设36个储能电站,规模总计621万千瓦/2965万千瓦时,进一步提升绿电存储与调配能力。

10、陕西急令:“531”前分布式光伏限发并网

5月2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为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全链条生态稳定,进一步缓解项目各环节参与单位并网压力,推动陕西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发展,针对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并网需求,计划采取限发的方式开展并网工作。

11、云南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配置优选:中广核、协鑫、中国铁建等入围

5月20日,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二)发布。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和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致信博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体)进入第二轮磋商谈判。

12、内蒙古: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竞配办法,征求意见

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就《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指出,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投资主体的上网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项目投资风险由投资企业自主承担。

13、辽宁公布2025年第二批分散式风电清单

5月22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全省2025年度第二批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清单的公示》,总建设规模95.9MW,涉及10个分散式风电项目。2025年5月第3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14、重庆印发绿色转型三年计划 到2027年近零碳园区24个新能源装机7.8GW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到2027年,绿色工厂累计达到500个、绿色园区累计达到36个,近零碳园区试点累计达到24个。

2、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统筹有序推动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电网调度,支持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集成商等新型需求侧管理模式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消纳最大化。探索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支持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使用绿电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80万千瓦。

15、云南元江县那塘山光伏电站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5月22日,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人民政府公示了《元江县那塘山光伏电站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此次规划范围为3954.22平米,是光伏发电的变电站用地。

依据城市规划原理,本次规划将升压站用地划分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100102。依据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工艺特性,由光伏板将光能转换为电能,电能通过箱变转换汇集到升压站,升压站升压后入网。那么升压站已布置在用地中部偏北的位置,便于两侧汇集,箱变宜与光伏区布置,整个项目用地将成串联的用地布局形式。

升压站场址整体程条状,整体北高南低,场地内高差不大,场地较为平整,升压站内高差约3米,海拔约为481~484m,根据系统规划出线方向、光伏电站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业的要求进行布局,规划用地面积3954.22㎡。

16、宁夏同心县:重点培育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 引进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

5月15日,宁夏同心县印发《同心县2025年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提到,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上下游协同发展,重点培育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引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形成具有较强内生动力和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加快中环低碳、迈格电机、科力远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投产,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17、安徽合肥:鼓励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头部企业释放场景机会

5月21日,安徽合肥发布征集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的通知。

文件提到,围绕高新区“5+2”产业体系,鼓励下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量子信息、低空经济等产业头部企业释放场景机会。

18、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划:到2035年组件总产能达50GW

5月21日,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到2030年,打造“风光氢储”四位一体装备制造基地,风能产业产值达20亿元,光伏组件产能达30GW,氢能装备产值达15亿元,储能产业产值达5亿元。

到2035年,形成百亿级新能源装备集群,建成自治区级氢能装备检测认证中心;风能产业总产值达55亿元,光伏组件总产能达50GW,氢能装备总产值达35亿元,储能产业总产值达10亿元。

19、2025年度山东省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公示

5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的公示。目录包括:

虚拟电厂资源聚合互动调控平台:虚拟电厂资源聚合互动调控平台通过信息通信技术(ICT)、智能控制算法与市场机制创新,将分散的分布式能源资源(如光伏、储能、柔性负荷等)聚合为统一可控的“虚拟化电厂”,实现资源协同优化与电力系统互动。

源网荷储智能仿真平台:产品立足于多源配网运行指挥实际需求,研制了源网荷储智能仿真平台,通过深入挖掘智能体在多源配电网决策中的辅助作用,攻坚交直流电网潮流计算、电磁暂态仿真和验证技术,提出了基于可控生成式大模型和数智感知智能体的多源配电网运维方案生成及网架优化仿真验证方法,开发了基于智能体的源网荷储智能仿真平台,实现配网设备运维方案的智能生成及精准决策,并对配电网网架优化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形成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成果。项目搭建的基于智能体的源网荷储智能仿真平台可承载海量数据处理、新能源就地消纳、多能流能源调控等多项微应用,全面支撑各类业务,产生经济效益明显,同时可适配配电网主体与拓扑的拓展,支持未来电网的业务延伸。项目成果形成了”中心数据库、运维策略链、典型项目池、应用场景群”,推动预算分配与业务活动的深度对接、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深化融合,全面支撑”双碳”战略推进和区域能源互联建设,具有广阔的推广前景。

电力市场政策

1、首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市场运营规则

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指出,该运营规则的制订,是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西北区域内“沙戈荒”大基地等直流配套经营主体积极互济,保障跨区外送直流稳定运行,提高配套新能源利用水平。

2、浙江能源监管办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

5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自查范围为2024年12月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

报送内容包括,售电公司2024年度资产状况、固定经营场所情况、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参与2025年浙江电力市场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另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重庆:加快建设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体制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回复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重庆市源网统筹规划,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重庆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市能源局将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科学制定重庆市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方案,促进调节资源优化配置。同时,配合华中能源监管局加快建设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体制,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共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4、贵州拟将13:00—14:00设为谷电时段,电价下浮60%

5月1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峰谷平时段。

文件指出,根据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3—11月中午的13:00—14:00为谷电时段。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现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5、上海:将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机制电价等政策

5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出,上海市正通过健全机制、出台政策、完善市场、加强示范等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关于建立灵活价格机制,夯实市场化交易平台,文件提出,按照国家电力市场改革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有序推进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等工作。电价方面,我市配合国家实施了三轮输配电价改革,建立了煤电、燃机容量电价机制,明确了储能充放电等支持性价格政策,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机制电价等政策。市场方面,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支撑能源新质生产力和调节性资源发展,我市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长期直接交易已开展分时段交易,下一步将推动按日连续开市和带曲线交易;市内绿电交易去年首次开展,后续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持续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和交易规模;电力现货市场已开展了两次结算试运行,计划在今年底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6、重庆市电力现货市场将力争在2025年底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5月19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关于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事项,答复文件提到,重庆市能源局配合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印发了《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首次解决了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为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实现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度要求,重庆市电力现货市场将力争在2025年底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自2022年我市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来,重庆电力现货市场已开展了2次模拟试运行、1次调电试运行、3次结算试运行,并于2024年开展了多轮次调频市场调电试运行,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及辅助服务价格机制,引导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实现我市资源的优化配置。

下一步,重庆市将按照国家建设进度要求,全力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修订完善现货市场规则,做好与中长期市场规则的衔接,确保电力现货市场按期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支持清洁电力、虚拟电厂和储能等新业态能够常态化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相关交易。

7、上海2024年绿电交易量突破50亿千瓦时

5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到,上海积极推动电碳协同。2023年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89号),明确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其排放因子调整为零。2022年度本市碳交易企业共扣减绿电3.6亿千瓦时,参与2023年度履约的纳管企业购买使用绿电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共扣减绿电16.4亿千瓦时,节约履约成本超千万元。2023、2024年全市绿电交易量分别突破20亿和50亿千瓦时。

下一步,上海将持续关注国际绿色贸易壁垒规则的最新进展,加快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形成一套衔接国际规则且相对公开透明的数据库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各级碳足迹管理平台,以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提升国际竞争力。

8、山西岚县获批省级绿电园区建设试点 项目总投资达25.64亿元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在吕梁市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绿电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划,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设总装机容量达45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集群,涵盖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3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3万千瓦屋顶及地面分布式光伏,同步配套建设新能源升压站、输电线路工程及5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总投资达25.64亿元,建设周期为2025-2027年。

届时,园区将实现绿电直供企业用户,余电还可反送至公共电网,构建起绿色低碳的新型电力供应体系。

9、贵州推进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征求意见 1万元/兆瓦财政奖补

5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有序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贵州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更加多元,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力争300万千瓦。

文件提到,支持虚拟电厂既可作为购电主体,也可作为售电主体进入市场。对符合“两新”等政策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给予支持。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期建成投运的虚拟电厂,按可提供调节能力给予一次性1万元/兆瓦的财政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10、青豫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量结算原则征求意见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豫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量结算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大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227.7元/兆瓦时结算,全额向电力用户传导;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小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实际外送电价据实结算,全额向省内市场化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等比例分摊。

11、青海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5月18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本办法中各市场主体指青海省内发电企业(含直流配套电源、燃煤、燃气、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等)、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零售用户、负荷聚合商、独立新型储能、资源综合利用、电网企业。

本办法中不平衡资金指在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明确分摊(或分享)主体的成本(盈余)资金。不平衡资金由售电费与购电费的差值和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费构成。

12、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给予50元/千瓦·年奖励

5月1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本办法采用资金奖励方式,对符合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商、新型储能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并网项目予以奖励。其中,2025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5年9月1日前并网项目,具体如下:

(一)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年度奖励。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根据调节能力给予50元/千瓦·年奖励,每个平台奖励上限150万元/年,奖励期3年。

(二)V2G调节能力年度奖励。对智能充(放)电桩V2G,根据电网企业调节能力考核结果(考核规则另行发布)给予奖励,奖励期3年。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2024年底前完成智能充电桩替代的,可获得智能充电桩奖励;2025年及以后完成智能充电桩替代的,不再奖励。

13、浙江发布进一步助企供电服务八项举措 助力企业用绿电、降成本

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企供电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8项电力助企惠企举措,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以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优质的电力服务,助力推动稳经济稳外贸促消费,持续提升电力营商环境水平。

据悉,国网浙江电力将全面落实“三零”(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惠企政策,进一步压降用户接电成本;开展“电费管家”优化用电指导,为企业提供容改需、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能效诊断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聚焦钢铁、铝等金属制品出口行业,帮助企业评估碳管理水平和涉碳风险,开展碳配额履约、CBAM填报等业务,助力提升碳效管理水平;高效开展企业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协助做好分布式光伏入市,助力企业用绿电、降成本。

14、内蒙古科左后旗:2025年重点培育运达增量配电业务等项目早日实现升规纳统

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源项目。其中:科左后旗京能百万千瓦风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科左后旗工业园区绿电直供15万千瓦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批复,EPC招标公告已发布;科左后旗增量配电网项目,已将纳规材料报送至自治区能源局。

15、贵州:集中组织商超等实体零售经营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5月16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贵州省关于促进商超等实体零售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降低用电成本。开展峰谷电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统筹三次产业发展,适时优化新一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集中组织商超等实体零售经营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采取打捆方式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合理形成交易电价。

16、湖北:争取陕武、金上直流送电优惠价格政策

5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力助企解难推动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按照“有电可用、电价不贵、服务更优”的原则,持续深化电价机制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争取陕武、金上直流送电优惠价格政策。研究出台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用电“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完善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政策,优化计费方式、规范标准分类,支持中小企业合理减少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支出。力争2027年底打造成为“华中电价洼地”。

17、重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5月1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工作目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的重要 决策部署,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 规定和做法,通报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规案例,建立健全线索 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市、区县两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

18、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市场运营机构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应当增加以下信息内容:

1.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需求计算方法;辅助服务市场短期可调负荷出清价格及平均中标价格。

2.节点分配因子及其确定方法、节点及分区划分依据和详细数据;过江通道输电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

3.江南、江北分区发电总出力预测情况。

4.不平衡资金构成情况。

5.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方校验报告。

6.售电公司具体违约情况。

19、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新能源力争2027年实行分区电价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能监办联合下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文件明确,建立“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全水期运行”新模式下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建立适应四川保供应、促消纳、水电耦合、水库优化利用等需求的市场机制和运行机制。

文件指出,为稳妥推进四川新模式现货市场建设起步,初期采用系统边际电价机制。根据试运行情况力争2027年实行分区电价,适时过渡到节点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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