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2、国家能源局: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
5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3、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力法修订草案
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明确,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信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电力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公路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
新能源政策
1、辽宁下发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项目指标共计8.35GW
5月9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对《辽宁省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辽宁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835万千瓦,其中风电795万千瓦,光伏发电4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835万千瓦建设规模分解到沈阳市(225万千瓦风电)、大连市(25万千瓦风电、25万千瓦滩涂光伏)、锦州市(90万千瓦风电)、阜新市(85万千瓦风电)、铁岭市(120万千瓦风电)、朝阳市(19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沙地光伏)、葫芦岛市(30万千瓦风电)和沈抚示范区(25万千瓦风电)。
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5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清单的通知,拟对娄烦县天池店乡王家崖村光储一体化发电等14个项目、规模59.1947万千瓦进行废止。
其中,光伏废止项目8个,规模达到35.6397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2个,规模13.155万千瓦。
4、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
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相关数据,崆峒区变电站可开放容量表格显示,安国变安国变2#,安国变安国变1#,大秦变大秦变2#,大秦变大秦变1#四个变电站为红色区域,其余均为绿色。
近日,海南省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公布,可开放容量表显示,仅白沙县1地接网预警等级为红色,10地接网预警等级为黄色,其余接网预警等级全部为绿色。
5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文件明确,确保能源和重要资源安全。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保持能源供需总体平衡,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充实战略性矿产储备,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保障重要资源充足、稳定、可持续供应。
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保障能源和重要资源安全,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夯实基础保障。贯彻落实能源供给多元化战略,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
5月14号,辽宁发改委发布《关于全省2025年度第一批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增补)的公示》,《公示》显示,辽宁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清单增补一个项目,项目名称为大连卓丰瓦房店三台乡娘娘宫村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25MW。
8、河南: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支持建设智能微电网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拓展产业园区、购物中心、充电站、高速公路、算力中心等应用场景,扩大清洁能源接入范围。逐步放开配电领域投资和市场准入,支持建设智能微电网,多元发展网侧、源侧、用户侧新型储能。落实能耗弹性管控政策,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全国碳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开展用能权交易。
9、河南郑州: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扩大清洁能源接入范围
5月12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和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先满足符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扩大清洁能源接入范围。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煤炭与煤电、新能源联营发展和优化组合,提升煤炭矿区多能互补水平。
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实施方案》《限制高煤耗机组发电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加快推动全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提速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和土地、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等要素保障,合理布局建设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沿黄重点区域一律不得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合规工业园区之外新建“两高”项目,但国家布局我省的煤电项目及列入我省电力发展规划的煤电项目除外。全面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热电协同、熔盐储热等热电解耦技术示范,有序推动煤耗未达到基准水平机组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供热改造。鼓励开展高比例生物质、绿氨等零碳低碳燃料掺烧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化改造,大力推广长输供热。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满足最低技术出力及以上负荷运行时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前提下,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
11、山西2025年风、光竞配方案:单体不低于6万千瓦,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5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单体项目不低于6万千瓦,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风电项目须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
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计划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5月14日,甘肃省定西市发改委公示了定西市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经评估,通渭县、岷县的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已为红色,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分布式光伏接入。
13、甘肃武威2025年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投资机会清单发布 含12个光伏项目
5月13日,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025年武威市投资机会清单,共拟建设53个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总投资为566.77亿元,其中包含12个光伏类项目,涉及投资金额95亿元。
14、山西朔州市发布2025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9个光伏项目入选
5月11日,山西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根据名单,中核朔城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中煤平朔矿区160MW光伏发电项目、海泰二期110MW光伏发电项目、京能国际朔州市平鲁区100MW光伏项目、怀仁市100MW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华能山阴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中煤华昱公司山阴县冻牛坡100MW光伏发电项目、华电40MW光伏发电项目入选朔州市2025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的要求。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不少于7万千瓦。到2026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建筑宜装尽装,年度新增总装机规模不少于8万千瓦。
17、云南广南县公布2024年二、三批新能源优选投资主体 46万千瓦
日前,云南省广南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
具体来看项目范围,第二批为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规划清单的4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1万千瓦,其中:坝庄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3万千瓦;石尧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猫街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8万千瓦;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万千瓦。
第三批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规划清单的2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其中:脚木塘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贵马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
18、甘肃启动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 重点监管新能源、储能接网事宜
5月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肃能源监管办拟于2025年5月下旬至6月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通知指出,监管范围涵盖六方面。其中,在接网工程投资建设及回购情况方面,重点监管对新能源、储能等各类主体配套送出工程、电网侧变电站内间隔及主变投资建设情况;在提供接入服务过程中是否违规收取服务费、改造费等情况;对新能源、储能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接网工程回购情况(包括推进回购工作开展情况、接网工程项目手续合规性、出售意愿等);新能源等各类电源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建设进度是否相互协调等。
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打造世界一流的先进光伏制造基地,形成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光伏储能、光伏制氢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
到2027年,全市光伏新增装机量2GW,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4.3GW。建设100个“光伏+”乡村振兴行政村,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5%,建设一批零碳(低碳)工厂和园区。
到2027年,硅片、电池产能分别达到120GW、130GW,硅片出货量全球第一,逆变器产能超过76GW。
电力市场政策
1、湖南:支持数据中心通过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 积极消纳绿电
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支持数据中心通过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积极消纳绿色电力,提升绿色算力供给水平,到2030年,全省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河南:1.5GWh储能将参与 现货电能量市场最高限价1200元/MWh
4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表了《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针对《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河南将于5月份适时开展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
《工作方案》给出了此次参与试运行的发电侧经营主体、独立储能电站名单。具体包括:所有参与现行中长期交易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包含110千伏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包含扶贫项目)。其中,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共计391个。独立储能电站共计8个,总规模750MW/1500MWh。
此次试运行,现货电能量市场申报最低限价为50元/MWh,最高限价为1200元/MWh。后续按照国家要求逐步调整限价范围。
3、贵州电力需求响应交易征求意见:削峰2元/kWh 填谷8元/kW·次
5月9日,贵州省能源局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提到,需求响应资源为市场主体可调节负荷,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建筑楼宇负荷、储能负荷、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
充分发挥需求响应作用,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可中断)削峰、邀约型填谷、实时型填谷四类。
虚拟电厂聚合响应资源不低于1万千瓦。
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邀约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单位为千瓦/次,用户按单段报价方式确定上下限,最终补偿标准由当次市场竞价形成。当邀约型填谷调控时长为3-4h时,补偿标准为每次0-8元/kW。
实时性型削峰、填谷响应价格上下限综合响应时间、响应容量、电能量市场进行研判确定。
4、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
5月12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适用于参与青海电力市场交易的各类市场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
其中提到,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如不发生串通报价、恶意压价、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非正常市场竞争行为;不散布损害竞争者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的信息,反对其他经营主体的非正常市场竞争行为。
5、五部门: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 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加强企业碳账户、碳核算能力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支持南沙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强与港澳在平台建设、融资对接、标准制定等领域合作。加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对企业给予支持。培育绿色认证机构。
6、宁夏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式抢占市场份额
近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签订《宁夏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的通知。文件明确,公约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参与宁夏电力市场的主 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新型经营 主体(新型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同时,也包 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在内的市场运营机构。
7、贵州: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 保底零售价格按当月日前市场用户侧统一电价算数平均值的2倍执行
近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电力市场保底零售价格的请示》的批复,根据文件显示,原则同意中长期模式或非整月现货结算试运行下,保底零售价格按照电网企业上月对外公示的1.5倍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原则同意整月现货结算试运行或正式运行期间,保底零售价格按当月日前市场用户侧统一电价算数平均值的2倍执行。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严格按照该价格水平对保底用户进行结算,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现阶段暂定四种零售套餐以及附加绿电交易参数可选
5月12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管理,维护零售市场秩序,保护各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零售市场健康发展,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结合零售市场运行实际修订形成了《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该细则在充分征求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经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海南电力市场中售电公司和零售市场用户之间开展的电能量交易。
现阶段由海南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向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海南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的信息技术系统,组织及承担有关零售交易活动的管理。后续视业务发展情况,建立省内电力零售交易平台。
零售套餐设计遵循“公平合理、风险可控、清晰易懂、动态评估”的主要原则。零售套餐内容至少包含结算模式、合约电量、合约电价、合约时间等关键信息,形成交易平台可固化的电费计算模型。现阶段,海南零售市场暂定四种零售套餐以及附加绿色电力交易参数供市场主体选择。
海南省内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未建立前,双方通过线下协商的方式选取零售套餐,并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零售合同模板完成线下合同签订后,由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上发起零售信息备案(含合同起止时间、零售双方主体、零售套餐、价格、分月计划电量、绿色电力交易电量比例等),零售用户登录确认。省内零售平台建立后,电力交易中心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挂牌、邀约等交易方式,并推行电子合同签订。
按照绿证价格费用结算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分月绿电交易计划电量(分月计划电量×绿色电力交易电量比例)须大于1兆瓦时。
9、广东批复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 尖峰0.9626元/千瓦时谷期0.1721元/千瓦时
5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问题的批复。文件明确,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采用峰平谷电价方式,具体按照每千瓦时0.453元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数确定。其中执行时段和峰平谷比例系数等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峰期、平期、谷期比例系数分别为1.7、1、0.38。尖峰期比例系数在上述峰期比例系数基础上上浮25%。
10、浙江平湖:2025年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
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
4月24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到,力争2025年长三角省间交易电量总体规模达到1800亿千瓦时左右,占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超过10%,其中长三角省市间互济交易电量同比增加2倍,区域内跨省绿电交易电量达到12亿千瓦时。
12、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坚持需求响应优先
5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电力电量增长情况以及近几年气温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夏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500万千瓦、5150万千瓦,晚峰存在约300万千瓦的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3200万千瓦、31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50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473万千瓦。
冬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150万千瓦、4900万千瓦,存在约150万千瓦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3300万千瓦、34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35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707万千瓦。
5月1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及《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就广东省新能源竞价细则广泛征求意见。
文件提到,鼓励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竞价,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促使机制电价精准反映新能源项目的真实价值、市场供需状况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引导电力资源朝着高效、优质的项目流动,优化新能源产业的资源配置。
14、《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
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经营主体为东北地区的并网发电厂,包括火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核电厂。风电场和光伏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火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参与辅助服务费用补偿。火电机组参与范围为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燃气、垃圾、生物质发电机组:风电场光伏电站参与范围为所有网、省调直调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及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挥的接入35千伏及以上系统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
5月14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提到,2024年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超过129.5万千瓦,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以两江新区京东方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总装机规模4.65万千瓦,已累计向京东方输送清洁电量6920万千瓦时;每年直接为企业节约电费约1955万元,同时还能发挥隔热的效果,间接节约降温电费约2000万元。
在全国构建电力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电价政策制定属于国家层面的事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呼吁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并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三峡集团,争取进一步扩大三峡电入渝电量规模。加快“外电入渝”工程建设,积极鼓励和指导万开云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分布式电源,多措并举助力工业用电成本降低。
16、安徽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展分时段校核
5月1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安徽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规范》意见的通知,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内发电主体开展的年度(多年)、月(多月)、月内(旬、周、多日)等各类型省内及跨省区中长期市场交易。
其中提到,坚持“分时段校核”原则,针对发电企业的各类交易24点发电曲线开展分时段校核。安全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道输电能力限制、机组发电能力限制、调峰能力限制等。
按照交易组织时序周期年度、月、月内等先后顺序依次叠加交易结果,同周期内按交易批次先后叠加,在已成交合约基础上叠加无约束出清结果后开展安全校核。
5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关于征求《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5项地方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5月14日至6月13日)。
其中《虚拟电厂并网运行技术规范》规定了虚拟电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数据接入要求、网络安全要求、终端要求和信息交互要求,适用于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建设运营或社会运营商自建并统一接入自治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的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运营商将各类分布式资源(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储能)聚合,并通过聚合运营系统接入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参与电网运行及电力市场。
18、上海松江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实时响应的激励标准为6元/kWh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松江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提出,若参与松江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的用户,实际调节量位于应约响应量的90%至110%之间,均按照实际调节量给予精准响应激励。日前响应与日内响应的激励标准为2元/kWh,快速响应的激励标准为4元/kWh,实时响应的激励标准为6元/kWh(单个用户每年获得精准响应激励不超过10万元)。
对松江区域有效调节容量大于3000kW的虚拟电厂运营商进行择优发放。对于日前响应与日内响应,有效调节容量按10000元/MW/年的基础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快速响应与实时响应,有效调节容量按1.5倍基础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单个运营商每年获得容量补贴不超过20万元)。
19、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
5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报书。文件明确2025年4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沪发改价管〔2025〕14号),向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沪市监价〔2021〕508号) )中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的计算方式进行优化,优化方案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家和本市电价调整政策情况,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做好电价调整和结算工作,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20、浙江桐乡2025年迎峰度夏(冬)电力负荷管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发布
5月16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2025年桐乡市迎峰度夏(冬)电力负荷管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为贯彻电力稳供政策,缓解电网供需矛盾,提升电网运行效率,特制定空调负荷、移峰填谷(以下所说移峰填谷包含集中检修)、电力需求响应、地方电厂顶峰发电价格补偿机制。按照“安全可靠、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广泛发动各类资源主体参与,提升电网应急调节能力,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本方案实施后,全省执行空调柔性调节期间,对桐乡市有效参与空调统一调控的商业企业补贴0.2元/千瓦时;全省执行移峰填谷期间,对桐乡市有效参与移峰填谷工业企业,单天响应压降电量补贴0.2元/千瓦时;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桐乡市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
5月15日,重庆黔江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庆黔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公告。文件明确,绿电支持。支持地方电网水电申报绿证,以市场化方式充分保障玻纤、铝、铜、合金等加工企业获得绿电。
文件明确,绿色认证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批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2、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
5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电网企业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构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开展综合节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及碳交易等多元化能源服务,满足电力用户的差异化能源需求,助力电力用户能效提升、节电降碳。
支持工业电力用户、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公共建筑等电力用户群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交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电力管理部门应推进电网运行方式向源网荷储互动、分层分区协同控制转变,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使用绿电;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23、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由场内交易全过程评价、场外评价、惩罚和奖励四部分构成得分
5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226号)。
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指标分为月度、年度指标,按照相应周期开展数据收集和评价(指标明细详见附表)。开展月度评价时,涉及的年度指标取最近一次年度评价指标值。年度汇总评价结果按照已开展的月度评价加权平均计算。
信用评价基础分为1000分。其中,场内交易全过程评价指标800分,主要评价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中的表现和行为,涉及市场化交易能力、交易情况、合同履行、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评价;场外指标200分,主要评价售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奖励指标和惩罚指标为额外的加、减分项。
信用评价得分由场内交易全过程评价得分、场外评价得分、惩罚得分和奖励得分四部分构成。
信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其中分数在900分及以上,对应信用等级为AAA;分数在750(含)-900之间,对应信用等级为AA;分数在600(含)-750,对应信用等级为A;分数在400(含)-600,对应信用等级为B代表;分数在400以下,对应信用等级为C。
经营主体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信用信息,以及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电力市场领域失信事件的,可在信用评价惩罚指标中进行扣分。
5月15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印发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
文件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在青海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本办法所称履约保障凭证是指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
文件提出,售电公司按以下额度提交履约保障凭证。已参与青海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应按照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
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0.8分/千瓦时计算履约保障凭证额度;
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5分/千瓦时计算履约保障凭证额度。暂未参与青海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以未来12个月预计参与市场交易总电量,按照0.8分/千瓦时标准计算履约保函、保险额度。
根据售电公司年度信用评价情况,建立与售电公司信用等级挂钩的履约保障凭证额度年度动态上下浮动调整机制。具体调整比例如下:
25、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发布
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规则》指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西北区域内“沙戈荒”大基地等直流配套经营主体积极互济,保障跨区外送直流稳定运行,提高配套新能源利用水平,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组织起草了《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
26、宁夏:鼓励铁合金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建设“绿电+铁合金”一体化项目
5月15日,宁夏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 《自治区促进铁合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清洁能源消纳。将铁合金行业纳入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建设支持范畴,统筹保障铁合金企业绿电需求。鼓励企业深度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建设“绿电+铁合金”一体化项目,提高企业绿电消纳比例,降低行业碳排放强度,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到2027年力争铁合金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达到60%。
加快推动区内硅石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布局建设锰矿烧结项目,提高上游原料供给能力,降低企业硅石原料采购成本。建立高耗能企业“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机制,对能效达到国家基准或准入水平,且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超过40%(其中绿证不少于15%)的企业,实时调出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现有企业、新组建大型铁合金集团实施的改扩建项目,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等资源要素给予统筹保障。
27、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抽蓄电站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双重身份参与交易
5月15日,西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按照公平开放、权益优先、资源共享、灵活高效的原则,形成以“中长期为主、辅助服务为辅、短期互济补充的抽蓄电站参与跨省或跨调度控制区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实现抽蓄电站灵活调用和调节资源优化配置。
抽蓄电站作为经营主体,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双重身份参与电力交易。抽蓄电站抽水时视为批发用户,抽水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发电时视为发电企业,参加跨省交易时,上网电价叠加送出省输电价和国网西北分部输电价及线损折价。
抽蓄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包含多年、年、多月、月、月内等不同时间维度的交易。
各省级电网企业或发电企业根据自身用电峰谷特征和发电分时特性,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交易周期内抽水交易和发电交易的交易组合对对应的24点电力-价格曲线。
5月1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2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能源监管局,组建了由市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发电企业、研究机构组成的现货专班,开展规则编制和技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2022年6月,上海市印发《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正式启动现货试运行,目前已开展3次模拟试运行、2次调电试运行和2次结算试运行,实现发电侧总装机容量71%的机组参与市场和用电侧除居民、农业用户外基本全覆盖,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电力价格平稳。下一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运行工作,稳妥有序推动更多主体参与市场。
积极推动碳市场建设与电-碳市场衔接。碳市场建设方面。上海碳市场自2013年正式启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现已覆盖钢铁、石化、化工、汽车、航空、水运等诸多行业。“电-碳”协同方面。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了《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提出探索“电-碳”市场协同路径,不断完善绿电消费与上海市碳交易连接机制。
29、山东:2024年累计接纳外电电量1547.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7%
5月1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文件提出,“绿电入鲁”规模持续扩大。将省外来电作为促进减污降碳、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增量,加强与甘肃、内蒙古等省份沟通对接,加快陇东至山东直流新通道建设,协同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配套电源基地建设,已建成投运山东发展景泰等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另一方面,高效率发展存量,协调推动鲁固、昭沂等既有通道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建成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400万千瓦光伏等项目,积极开展跨省区电力交易,不断提升通道送电水平和绿电占比。2024年,我省累计接纳外电电量154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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